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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社会工作者备考:离婚

徐州华图 | 2016-12-1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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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即将开始,徐州华图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备考指导之社会工作者考试辅导之离婚,对社会工作者考试辅导之离婚作出详细解答,祝各位在今年的社会工作者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1、离婚的形式

2、诉讼离婚的条件。

感情破裂,调解无效。认定感情确破裂具体标准:

(1)配偶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

(3)配偶一方因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情况。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自愿离婚或协议离婚

都自愿同意离婚,就子女扶养、财产分割达成书面协议。

3、离婚夫妻财产的处理:

在共同财产分割、共同拥有住房问题上,政策倾向于照顾妇女、子女利益和无过错一方。农村妇女离婚后不离开原村居住地,承包土地待遇不变。对于夫妻双方采用分别财产制,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中付出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另一方有给予经济帮助责任。

4、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

1)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双方都有抚养、教育等权利和义务。如果达不成协议,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不直接抚养有抚养义务的,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离婚后子女探视。不直接抚养有抚养义务的,也有探望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则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则应当恢复探望权利。

5、救助措施的规定。

1)家庭暴力的救助。

2)对被遗弃家庭成员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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