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笔试合格线
2022年新沂市补充招聘编制教师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为50分,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复审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新沂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北京路13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3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免试认定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非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四、其它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4:00-17:00。地点另行公布。
4.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期间,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340,88891325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218
2.同意报考证明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1日